□本報記者徐偉本報實習生李豪
  今年5月15日,重慶市合川區李某芬老人看著別人強行在自家地里建的房屋被法院強制拆除,喜極而泣,兩年來的辛苦奔走終以公正的降臨而結束。老人激動地對《法制日報》記者說:“如果不是法律援助幫我要回承包地,為我討回公道,都不知道以後的日子怎麼過。”
  合川區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村裡的法律援助員聯絡積極引導、幫助李某芬老人申請法律援助;中心對她的法律援助申請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指派、優先辦理,通過法院判決,使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重慶人口基數大,經濟欠發達。在3000餘萬常住人口中,60歲以上老年人就有400餘萬。全力維護貧弱困難群體合法權益,是司法行政職責所系、使命所在,法律援助更要當好先遣隊、排頭兵。”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林育均說。
  據瞭解,從2012年起,重慶法律援助持續打造“夕陽紅關愛老年人行動”品牌,堅持和完善“主動走訪、主動宣傳、主動調解、主動維權、主動幫助”長效工作機制,走訪涉老家庭5000餘戶,開展法制宣傳800餘場次,排查調處矛盾糾紛3000餘起,辦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1萬餘件,幫助解決老年人家庭生活困難200餘人次,重慶市法律援助中心作為先進代表被授予“全國敬老文明號”。
  從2004年以來,重慶市四次調整法律援助事項範圍,兩次放寬經濟困難標準,每次都把老年人法律援助作為重點。2014年5月1日,修訂後的《重慶市法律援助條例》正式施行,繼續把老年人“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撫恤金、救濟金、贍養費”作為援助重點事項,又將老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其流轉、交通事故、醫療糾紛、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產品質量責任事故等造成權益受損請求賠償的,唯一住房、養老金、救濟金被子女侵占請求歸還的,繼承權、婚戀自由權受到侵害主張權益的”等事項納入了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
  除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的事項範圍外,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也從“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人口貧困生活標準”放寬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兩倍以內執行”,只要老年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地區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兩倍”,即可認定其符合經濟困難條件;對農村五保老人、城市三無老人、福利機構供養的老人、依靠政府或單位撫恤金生活的老人、因自然災害導致暫時生活困難正在接受救濟的老人等,憑有效證件、證明材料就能申請獲得法律援助。
  “農村老年人尤其是女性老年人文化水平低,維權能力差,‘家醜不可外揚’觀念重,遇到婆媳矛盾時選擇忍氣吞聲的多。”重慶市司法局副局長郭曉慶告訴記者,“我們通過構建完善的服務網絡,健全多元維權協作機制,變坐等上門為下訪服務,工作人員多動腿讓困難群眾少跑路,為老年人提供可見、可及、可信的幫助”。
  目前,重慶市40個法律援助中心已建成臨街一層的便民接待窗口36個,對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工法律咨詢做到優先接待、優先解答,法律援助申請實現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指派;已設立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960餘個,工會、婦聯、殘聯、老齡委工作站110餘個,村(社區)法律援助聯絡點1萬餘個,培訓村(社區)法律援助明白人兩萬餘人;已開通“12348”法律援助服務熱線和“重慶司法行政網”法律援助申請端口,建成使用覆蓋市、區縣、街鎮的重慶市法律援助工作網上服務平臺,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咨詢政策法律問題、申請法律援助。
  (原標題:重慶:法援律師多跑腿受援老人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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