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 包力 通訊員崔玉男)記者昨天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2013年,深圳檢察機關深入貫徹中央和我市關於反腐倡廉的新部署新要求,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依法嚴肅查辦職務犯罪,全年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侵權犯罪255人。
   據瞭解,我市檢察機關2013年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192人,其中100萬元以上不滿1000萬元的大案40人,1000萬元以上大案6人。
   “我們嚴肅查辦了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犯罪,立案查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25人,其中廳局級幹部5人,”市檢察院相關同志介紹說,“同時,還從嚴查辦了損害民生民利的貪污賄賂犯罪,在醫療衛生、教育、就業等領域立案查辦20人,在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等領域立案查辦55人。”
   從辦案情況看,當前我市反腐敗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主要表現在:一是貪污賄賂犯罪高發,“老虎”、“蒼蠅”並存;二是一些領域形成非法的行業性利益鏈,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如查辦的“3·13”專案,國土、地稅、地產中介等相關人員相互勾結,利用虛開納稅證明規避住房限購政策,謀取非法利益,43人因涉嫌賄賂、瀆職犯罪被查處;三是基層組織人員涉嫌職務犯罪比較嚴重,立案查辦52人,其中查辦街道辦班子成員6人,查辦在徵地拆遷中弄虛作假騙取補償款的執法人員20人;四是典型案件發人深省,如市衛人委原主任江悍平涉嫌受賄案、南山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韓江涉嫌受賄案、龍崗“村官”周偉思涉嫌受賄案等。
   記者獲悉,2013年,深圳檢察機關深入開展了“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和“查辦與預防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查辦瀆職侵權犯罪63人,包括鹽田區梅沙街道城管辦原協管員周某等7人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收取保護費案,光明新區公明街道執法隊麥某等4人涉嫌玩忽職守放縱非法傾倒餘泥渣土案等一批案件。依法介入光明新區農批市場“12·1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對事故中涉嫌玩忽職守、行賄受賄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立案調查。  (原標題:25名處級以上幹部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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